電動滾筒的使用要求
電動滾筒目前主要的應用領域就是帶式輸送機,它的使用是非常廣泛的,它在安裝、使用、維修等方面都很方便,但是這不代表設備在使用的時候就可以隨意的使用,在環境、運行等方面都是有一定的使用要求的,接下來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環境要求
1、輸送物料的溫度不超過+ 60℃。
2、使用環境溫度為-20℃~+40℃
3、使用地點的海拔一般低于1000m。
4、環境條件與上述條件不符時,應按頭一條的規定進行修正。
二、運行要求
1、設備要保證在長時間的每隔 6min起動一次的工況下運行依然正常。在頻繁啟動的情況下運行時,其允許的起動間隔時間由制造廠和用戶協議規定。
2、設備使用三相異步電動機時總效率需要比規定的效率值高;采用單相異步電動機時總效率需要比規定的數值高。
3、電動滾筒在正常使用和維護保養的情況下能進行的無故障工作時間需要能夠達到一萬小時以上。
4、空運轉時設備表面線速度的實際值與名義值的偏差率,應該在相應的規定范圍內。
5、外圓徑向跳動范圍也應該在規定的標準內。
6、設備在密封試驗中,試驗壓力的數值要保持不能下降。在空運轉的情況下要保證設備的每個部件都不能出現滲油現象;普通型和隔爆型設備的兩端的油封部位也要保證不能出現漏油的現象。其他部位同樣不能滲油,如果出現滲油的情況,要及時的查明原因,處理問題。
7、油冷式設備在空運轉時的噪聲聲功率等級需要根據規定的進行。
8、風冷式裝置在空運轉時的噪聲聲功率等級要保證不超過規定功率等級。
9、隔爆型裝置的隔爆部件精加工后的水壓試驗,查看有沒有出現滴水的情況,如果沒有出現,則表示正常。
上面講述的環境要求和在運行時的要求就是電動滾筒在使用時的要求,我們在使用的時候需要按照上面講述的來進行操作,確保設備可以平穩的運行。